华润电力多项目违规招标 管理人员或受贿

2014-06-25 193 0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11家央企2012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范围涉及烟草、军工、石油石化、电力等领域。审计署发现,华润集团在会计核算、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有的管理人员还涉嫌重大违法违纪。
  其中,2012年华润电力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工程承包方、物资及服务商,涉及586个项目、金额117.15亿元。
  不按规定公开招标,难免令投资者质疑其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猫腻”,业内人士分析称,某些央企招标过程中的不规范的行为,自然给其管理人员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和余地。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可能涉及到相关管理人员的贪污受贿等问题。
  虚列原材料费用
  给员工发福利
  审计调查公告显示,2012年,所属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通过虚列原材料费用等套取资金85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给职工等。
  对此,杨兆全认为,虚列原材料费用给员工发放购物卡,如果数额较大,可能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此外,2012年末,所属华润电力控股子公司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计总资产60.62亿元、总负债11.26亿元、所有者权益49.36亿元;华润电力合并报表时,由于未对所属6家关联企业间的内部交易进行抵销,造成收入及成本各虚增2069.17万元。
  存未批先建、未经核准
  即投入运营的情况
  据了解,华润集团下属单位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未批先建、未经核准即投入运营,以及对收购资产评估估值过高、未经审批就收购资产等状况。
  上述公告显示,2012年,所属华润电力4个电站机组未按规定报经核准即开工建设,涉及装机容量10.11万千瓦;1个电站机组未按规定报经核准即投入运行,涉及发电量7.55亿千瓦时、售电收入2.83亿元。
  2012年,所属华润医药在收购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股份)股份过程中,依据不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财务顾问对北医股份净资产的估值116.9亿元(比其另行聘请具备资质中介机构所作评估值高66.36%),出资10.54亿元收购了其9.02%的股权。
  2012年,所属华润水泥实施的一项水泥生产企业并购,未按规定报经国资委审批和进行资产评估,合同总价款1.75亿元。
  华润电力586个项目
  涉及违规招标
  2012年,所属华润电力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工程承包方、物资及服务商,涉及586个项目、金额117.15亿元。
  所属华润电力和华润医药商业集团部分重大决策只有会议纪要,未保留完整会议记录,其中华润医药商业集团的会议纪要未严格实行连续编号管理。
  此外,2010年7月至2011年,所属华润医药在重组过渡期内,有8个投资收购项目未经过渡期管委会批复即对外签订合作或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价款共计29.8亿元,其中6个项目收购价高于资产评估值约57%。
  另据上述公告显示,2012年,所属华润水泥采购金额共计64.5亿元的862万吨煤炭也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杨兆全向记者介绍称,审计署查出华润系的“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等经济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或《刑事案件追溯标准》的相关规定来界定。
  上述公告称,审计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华润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有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此,杨兆全表示,相关管理人员的重大违规、违纪可能涉嫌贪污受贿,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案件5000元以上就可以定罪;另外,根据《刑法》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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