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紧急发出通知 督促在建工程落实地灾防御责任

2016-05-10 106 0

        针对连日来的持续强降雨,5月9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紧急发出通知,要求研判当前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对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据悉,截至9日19时,持续强降雨引发浙江省18起地灾,并造成1人死亡。丽水市庆元县降雨量高达714毫米,破历史同期记录。受其影响,5月8日下午17时30分,庆元县濛洲街道大坑陆220千伏变电所北100米处发生山体滑坡,造成正在下方取土的1名施工人员死亡、另1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因庆元县东环路修路填方需要,施工单位在开挖边坡取土时,由于处理不当导致山体滑坡,规模约300立方米左右。丽水市和庆元县国土资源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应急抢险和调查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浙江厅在通知中强调,要切实发挥基层地灾防御体系作用。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地灾防治责任落实到乡、到村、到人,形成网络化的基层地灾防御工作体系。要加强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应急预案演练和防灾知识培训,重大地灾隐患点要安装专业监测设备,让基层干部群众熟练掌握地灾巡查、监测预警、应急避险的知识和能力。要重点督促落实在建工程地灾防御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和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一次隐患再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对一些违法用地、违法取石取土可能导致地灾的工程,要重点加强监管,依法处置,防止人为活动引发地灾。

浙江厅同时决定,从9日中午12时起,将全省突发地灾应急响应从四级提升至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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