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举行

2017-05-02 239 0


4月27日至28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召开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会议主题是总结前一阶段试点示范工作,深入交流经验,部署推动下一步工作。来自全国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25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30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政府负责同志,相关省份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杨洪波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致辞。哈尔滨、厦门、四平、南宁、遂宁、宁波、成都等7个试点城市分别介绍了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试点城市相关负责同志、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还就试点示范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与会人员分别前往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现场和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现场进行参观学习和交流。

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使城市既有面子、又有里子,对于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按照中央战略部署,2015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分别联合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在三年试点期内,按试点城市规模分级次进行奖补支持,并对试点工作中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给予政策倾斜。

两年来,共分两个批次,通过竞争性方式在全国择优选取了25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和30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根据实施方案,两项试点工作三年试点期内计划总投资2670亿元,共计将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90公里,建成海绵城市区域面积922平方公里。经过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687公里,建成廊体260公里,完成投资400多亿元;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已建设面积420平方公里,完成投资约544亿元。

试点示范工作促使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普及程度快速提高,市政管线集约、科学化管理迅速推进,城市水生态修复、防洪排涝、水资源节约利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试点示范工作的带动作用明显。目前,全国已有200多个城市在建地下综合管廊2600多公里,有445个城市提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涉及建设里程约13000公里;370个城市提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涉及建设面积约10200平方公里。

现场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充分肯定了试点示范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要求各试点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宁考察时的指示,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义,切实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难题,充分用好试点示范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规范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在保证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加速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强调,管廊建设要强化地下“多规合一”,统筹地铁、人防、商业开发、排水防涝等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要坚持规划引领,按照系统治理思维,与黑臭水体整治、排水防涝等统筹实施。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标杆意识、创新意识,不断创新模式,创新方法,为全面推开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创造好的经验和做法。

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指出,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立足国情水情和城市特点,系统治理,发挥综合效益;生态优先,推进城市水生态环境改善;科学布局,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合理调蓄,增强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管控、留足城市河湖水域空间;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是百年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有关部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试点城市,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努力做好试点示范工作,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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