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154 0
记者从交流会上了解到,截至12日首批试点城市中的28个已通过验收,其余试点城市将陆续完成验收。
自2013年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各试点城市形成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分工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运用多元化手段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大力整合财政资金,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本,累计完成投资超过7500亿元,其中社会资本占近三分之一。
同时,试点城市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试点工作的首要任务,着力解决最为突出的水问题。通过实施“源头治理、过程阻断、末端调控”的全链条治理,试点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64.2%上升到82.1%,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由81.5%上升到93.5%,工业废污水排放达标率由94.1%上升到99.0%,37个城市完成了市域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通过调整城市经济结构、产业布局,恢复河流、湖泊、洼地、湿地等自然水系连通,优化了城市水生态格局。据不完全统计,第一批试点城市新增、恢复水域或湿地面积达1436.7平方公里,大大改善了城市水生态。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各地在试点中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探索形成了许多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这些模式可供全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借鉴。未来,水利部将在这些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生态红线划定和生态空间管控、水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制度体系,针对不同水资源禀赋、水生态特点、水文化底蕴和水景观特色,指导各地更高水平、更大力度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记者从水利部水资源司了解到,全国105个城市(县、区)分别在2013年、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第二批59个试点城市建设任务正在进行,预计2018年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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