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组织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沟通交流会

2018-07-12 118 0

  2018年2月2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原环保部)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工程机械行业企业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也组织了行业企业讨论并向有关部门反馈。近期生态环境部组织了交流会,协会和部分企业就有关标准方面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了反映。
  为了更好地沟通交流,了解柴油机企业和工程机械企业在排放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反馈行业企业的诉求,协会于2018年7月10日在北京亦庄组织召开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沟通交流会。主要内容包括:协会通报前期掌握四阶段排放政策情况;企业针对四阶段准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企业何时能够切换四阶段柴油机等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协会会长祁俊出席本次会议。来自中联重科、广西柳工、徐工道路、三一重机、三一动力、山推、国机重工、潍柴、玉柴、康明斯、卡特彼勒、小松、日立建机共计13个单位的行业主要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交流会议。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标准法规部宋金云负责组织召开了本次会议。
  协会会长祁俊在讲话中对行业企业积极参会表示欢迎,鉴于目前行业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四阶段排放标准的何时发布何时实施直接关系着行业柴油机和主机企业的开发进度和工作安排。祁会长提出如果标准2020年实施的情况下,企业将面临哪些困难,存在哪些问题,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交流能够达成共识,协会将本着对行业负责的态度,把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声音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协会前期掌握的情况。从2017年9月至今,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四阶段排放标准事宜成为全行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他简要回顾了协会开展并参与的行业及相关活动,协会通过组织多次大小范围的行业研讨会,了解柴油机和主机企业的实际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尤其是针对今年6月28日参加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标准征求意见讨论会,针对标准中涉及的关键内容,包括PEMS主机测试、PN要求、烟度测试、耐久性认证、实施时间等方面和与会企业进行了通报,并强调在会议中协会明确建议: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与装用的柴油机四阶段排放实施时间要有至少半年的时间差。
  在本次会议的交流互动环节,13家企业代表逐一发言,把目前企业开展四阶段排放产品的实际情况,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并提出了中肯的合理化建议。行业企业畅所欲言,柴油机企业和主机企业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达成了多项意见共识。包括建议标准尽快发布,因为技术路线的不确定导致企业无法落实包括计划制定、设计、匹配、供应商确定等一系列问题。还有柴油机与主机分开实施,建议有6-10个月的时间差。关于耐久性认证,建议柴油机台架试验耐久性以劣化系数为基础,减少耐久性考核,可以加快实施进程。
  协会近期还开展了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四阶段排放法规的问卷调查工作,协会通过组织会议进行企业面对面的交流以及书面的问卷调查两种方式,全方位的了解企业的实际状况,为协会进一步向环保部门汇报行业情况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最后协会祁俊会长责成协会标准法规部门整理汇总本次会议形成的共识,向环境部门汇报反馈,有效推动工程机械行业排放标准全面升级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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