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大项目造假长达5年!88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9人涉嫌串标罪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09-20 607 0

今年3月,央广网报道:经群众实名举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多个早在2015年、2016年就应该已完成的棚改项目,却发现有的棚改项目并未实施,现场无任何改造迹象;有的项目所在区域在申报棚改之前,刚进行过商业地产开发。

近日,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公布了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查处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8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对14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9名涉嫌违法犯罪的私营企业主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

◆2012年至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谋求短期政绩违规决策,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虚报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

◆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洞口县委原副书记、县长周乐彬,洞口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立志,洞口县原副县长张建云等1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对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负有重要或直接责任的邵阳市委、市政府和洞口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其他74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责令邵阳市委、市政府,洞口县委、县政府,湖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等29个责任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

◆涉案的洞口县立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立新、洞口县楴燃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东等9名私营企业主涉嫌串通投标罪、诈骗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省在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同时,由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强线索处置,深挖彻查背后贪腐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截至8月底,全省起底问题线索2630件,立案1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9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追缴退缴违纪违法资金3.7亿余元。

艾方毅资料图

据悉,此次被通报涉案的艾方毅,出生于1962年10月,湖南省邵阳县人,曾任洞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隆回县委副书记,邵东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2012年4月任洞口县委书记,2021年4月被免职,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经查,艾方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湖南省纪委监委于2022年4月通报了艾方毅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2年底至2021年,艾方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人民币44.118万元。‍

周乐彬资料图‍

另一涉案人员周乐彬出生于1963年2月,湖南省隆回县人,曾任绥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邵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3年4月至2021年4月任洞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后任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今年4月官宣被查。


5年间棚改资金

被多名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合谋挪用‍


今年以来,有群众持续举报,洞口县多个棚改项目存在实施项目擅自搞变通、部分资金被骗取挪用等问题。

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部分棚改项目实施各环节中存在多重问题。

——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式,偏离棚改初衷。

据了解,当地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变更实施方式的问题。原本的安置房建设和货币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

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多名住户反映,沿街一些木房破旧,并未得到修缮。棚改项目范围内一些群众反映,翻新自家老屋时,也未得到棚改资金补助。

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处老旧木房。

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2015年至2016年,洞口县未走审批备案程序,擅自将10个棚改项目5079户中的2077户安置房安置、1296户货币安置调整为环境综合整治,将项目资金投入棚户区道路、路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修建。

当地官员对记者回应,在实际操作中因县财政无法配套落地资金,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原计划改造1500户,其中300户货币安置,1200户建设安置房。然而,按照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建设费用,县财政需配套资金超1亿元,地方财力难以承担,最终变成搞变通、打折扣。

——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挪用和违规出借。

当地在棚改项目资金使用上,存在改变用途、挪用甚至违规出借等问题。原洞口县房产局利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共1270.5万元,修建了150套棚改安置房。而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些安置房并未用于安置棚改户,而是作为公租房对外出租。

——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透明度和监管。

除实施环节外,当地棚改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也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申报资料缺失、未按程序报建违规开工、验收记录与检测资料不全等问题,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主管部门“开绿灯”

问题项目通过验收‍


记者采访发现,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背后,是当地在决策时“拍脑门”、实施中“搞虚假”、验收上“开绿灯”,把民生资金当作“唐僧肉”。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为1245.6万元,但县财政需要配套资金超1亿元。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到位的中央、省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为8249.6万元,当地所需的配套资金数额更大。

明知有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为什么仍要“打肿脸充胖子”?

一些干部对记者坦言,棚改项目申报时,各县相互攀比项目数量和金额,没有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没有切实开展必要性调查,导致一些本不需要棚改的区域也被纳入进来,“别人都报了,不申报就落后了”。

申报项目时“求显绩”、决策“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则大搞虚假操作。

经查实,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而主管部门在验收项目时“搞变通”“开绿灯”,导致一些明显不切实际的“问题项目”获得通过。

与此同时,虚假项目工程在几乎“封闭”的环境下运行。记者在洞口县走访看到,多数项目现场没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示牌,居民对项目内容和进展一无所知。一些棚改区域内的居民反映,不清楚棚户区范围在哪里,也未见到实际的住房改造。

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条街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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