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施工过程控制

2013-12-13 109 0

       首先, 结合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中涉及的关于基坑围护工程中国家或地方控制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项施工措施包括围护桩墙、止水帷幕、支撑(混凝土或钢支撑)、挖土流程、降水井的布置和深度等。

其次,注重 围护结构施工控制。围护工程测量放线,重点控制围护结构与地下室外墙的间距;基坑围护施工设备及机具的性能、安全操作;围护工程原材检验合格;按照围护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控制,保证各项控制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同时施工应急预案编制和抢险措施的制定。

第三,土方开挖要在围护结构和止水帷幕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并具备土方开挖条件时进行;严格控制挖土深度、留土坡比、施工顺序、出土及运输口位置及路线、工程桩和水平支撑的状况,围护体系的变形状况、保证土方开挖的合理进度;严禁超挖;坑底可预留20cm原土采用人工挖以减小扰动;如遇到异常情况,如涌水涌砂、遇到障碍物等,要立即通知业主及参建单位,并应暂停挖土或采取预定的应急方案抢险;对多道支撑的基坑进行支撑拆除是,要考虑先设置临时换撑,在其达到强度后再拆除既有支撑;支撑的拆除的方式要更具周边环境及工程成品保护的要求来选择人工或爆破方式,要确保安全。

第四,基坑降水控制。软土地区地下水位往往较高,会涉及潜水、微承压水和承压水等不同水文条件,根据基坑所处地层的透水特性,应注意降水和开挖的工序配合。地下水是会影响到土层强度,如存在地下水渗流会增大基坑的危险性;对涉及承压水层时,可能导致基坑突涌,乃至引起基坑失稳破坏;因此有效控制基坑降水是非常重要的。降水施工要合理设置井点降水的口数、深度和洞径大小;涉及潜水降水时应先降水后挖土,控制水位位于开挖面以下0.5m以上;当涉及承压水层降水时,应根据设计验算在开挖一定深度后开始降压抽水,水压降到安全水位后方能继续挖土;应通过水位观测井监测水位变化,当水位突变时应分析原因,同时适时根据周边环境监测情况调整降水措施;当涉及坑外承压水降水时,应配备坑外回灌措施;确保降水措施持续到设计允许的拆除时间或者持续到地下室出地面为止;施工挖土中应避免挖土机械碰撞降水井,导致降水井失效;施工要备有抽水电源和抽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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