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

2014-01-30 131 0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制订了《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该厅要求,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含升降、附着)、拆卸、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一家具备相应建筑起重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企业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该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的监督管理,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一体化”监督管理。

评论 (0

成功提示

错误提示

警告提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