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 126 0
日前,水利部党组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水利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健全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人员多、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单位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试点”,“加强和改进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
《实施方案》从框架到内容上,既坚持全面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部署要求,又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提出“推进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水利资金监管、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体现水利工作特色的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突出强调要强化两个责任,一是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出“部党组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部党组成员每年专题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向部党组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部党组述职述廉时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提出“健全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人员多、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单位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试点”,“加强和改进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
水利部党组要求各司局、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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