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石材企业存职业安全将被罚款或关闭

2014-05-14 163 0


  近日,山东省菏泽牡丹区安监局开展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活动。
  相关企业必须在5月25日前完成检测,水泥制造企业着重对包装和装车环节进行综合防尘治理,石材加工企业必须优先采用湿法加工工艺,无法使用湿法工艺的企业必须安装抽尘装置,以减少粉尘逸散。逾期未完成检测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在6月25日前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存在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责令限期改正;到10月底仍不能改正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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