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190 0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改了《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提出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系统,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避免“拉链路”的反复出现。
陕西台记者曹媛媛:“我现在是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电力电信综合管廊内,现在我活动起来非常自如,而且我头顶上方的空间也非常富裕,其实在我的隔壁还有一个相同大小的管廊。大家可以看到我身旁这六个玻璃钢支架,今后就是用来存放不同类型的电缆。”
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管廊去年四月开工建设,目前10条主干道已竣工3公里,成为我省最大的综合管廊系统。未来的沣西新城,除燃气、雨水、污水之外的其他管线,几乎全部从地下管廊通过,以往市民常常见到的“拉链路”将逐渐成为历史。
《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二稿明确规定,城市新区建设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时,符合技术安全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优先采用综合管廊技术;无法采用的,应当为地下管线综合管廊预留规划通道。城市旧城区改造,符合条件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优先采用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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