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次数和时间的要求

2015-07-08 85 0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一般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D民间建筑每加高1层应观测1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整十施工时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竣工后的观测次数:第一年4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为:砂土地基2年,粘性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当建筑物和构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1次的连续观测,同时应对裂缝进行观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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