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2 278 0
实际上,时下盛行于建筑行业的“潜规则”不在少数,诸如,通过行贿手段竞标、打通关节扩大楼盘容积率,销售中搞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牟取暴利,等等。把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或让其挂靠在自己名下收取管理费,不过是建筑行业“潜规则”中的一种。
建筑行业这种“潜规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因为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虽然《建筑法》允许建筑企业将工程进行分包,但分包单位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把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或允许其挂靠从中收取管理费,是《建筑法》明令禁止的,即属于违法行为。
建筑行业“潜规则”贻害无穷。最直接的危害是建筑质量难以保证,对工程项目和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可以想象,让不具备建筑资质的施工队盖楼、建桥、筑路,怎么能保证工程质量呢?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在建楼房、桥梁倒塌,新建公路变成豆腐渣工程,除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外,层层转包“潜规则”盛行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国家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提出的6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但愿各级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能够采取有力措施“打非治违”,切实破除建筑行业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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