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农房质量安全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2013-05-09 172 0

       发生在河南省延津县丰庄镇河道村的“施工楼房倒塌”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目前救援工作仍在进行中。据了解,两层楼房的房主丰某因房屋地势低洼,便请了卫辉市李元屯镇罗庄村的施工队对房屋进行整体抬升。参与施工的共37人,多数为妇女。该施工队没有任何资质。
  在农村没有资质就进行建筑建设的施工队非常普遍,这些施工人员多由一些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民临时拼凑而成,在一个稍有经验的包工头牵头下就成为一支上马的建筑队,他们忙时务农,闲时施工,一无上岗证,二无施工经验,相当一部分人连施工图纸都看不懂,因此出现安全问题绝非偶然。

其实不单单在建筑施工中容易出现安全问题,许多农村房屋的建筑质量也让人担忧。国家救援队队员、中国地震局现场评估专家贾群林在参与芦山大地震救援后表示,灾区农村房屋损毁率高达90%左右。许多人愿花5000元去贴外墙瓷砖,却不愿花5000元给承重墙埋几根钢筋。这种现象让人担忧。

为什么这些没有资质的农村建筑施工队在农村盛行,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农村建筑施工队在建房时成本低,而这些低成本是以牺牲监管换来的。一些农村建筑队伍为节约开支,不按规定给工人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工人对安全生产知识也不甚了解,在农房建筑工地上,不戴安全帽、不拉防护网、不挂警示牌、工人赤膊上阵的状况非常普遍,工人作业时只能靠“眼疾手快”来自我保护。有的包工头为了抢时间、赶进度,常常不顾工人的人身安全,强令工人冒险操作、疲劳作业,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祸患。


此外,农村的一些人质量意识差,不按规定制定质量检验制度,不设专职质检人员。有的包工头为了牟取暴利,不按图纸规范施工,有的大肆偷工减料,更有甚者与不法建材商沆瀣一气,以次充好将大量劣质建材用在农房建设上。而这些房屋的主人都不在意,或没有监管能力,他们认为只要把房子建起来就行了。

同时,包工头和工人双方的法制意识都比较淡漠。在建房过程中,包工头往往不按规定与农民签订正规的施工合同,而是私订“口头协议”,工程结束时又不请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而农民本身也并没有认识到其中的风险,大家都这样建房子,也就习以为常。

建房是农民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大多数农民为了建房都已倾其所有,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旦出现问题,将可能使农民一生所得毁于一旦,甚至给农民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危险,特别是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房屋抗震抗风等能力低,增加了灾难损失。汶川大地震、芦山大地震都给我们带来了重大的血的教训。

河南省延津县丰庄镇河道村这起“施工楼房倒塌”事故再次让我们看到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队管理的重要性。根据我国《建筑法》有关规定,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建筑工作,施工单位都要有相应资质,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因此,有关部门要对农村建筑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发给上岗证,坚决制止无证上岗行为。要加大监管,定期组织对农村建筑队的安全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改变过去民用房屋不用监理的习惯,将农村民用建筑纳入正规化、法制化的监理轨道。加大法制宣传,提高农民建筑质量和安全意识,不仅建房子时不能让无资质的建筑队来施工,房屋竣工后还应由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再投入使用,从而让农民住上安全放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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