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工程质量终身追责

2015-11-20 119 0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重要举措。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抓紧编制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当前,由于地下管廊建设滞后,许多城市路面面临“挖了填,填好了再挖”的恶性循环,造成巨大浪费。将不同部门的管道和线路集中在一个管廊,将大大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消除为市民诟病的“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现象。

  考虑城市远景发展 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规划要综合考虑城市远景发展,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要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新区管廊规划要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规划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等编制。

  要依据专项规划,建立滚动实施的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推进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积极应用预制拼装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要确保质量安全,建立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与运营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资金筹措困难,往往成为工程建设的“拦路虎”。《通知》提出,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并且,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地下综合管廊。

  同时,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支持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系统规范服务。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用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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