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结构施工之地下连续墙

2015-12-10 197 0

  1、地下连续墙成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连续墙成槽前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导墙及施工道路。导墙养护期间,重型机械设备不应在导墙附近作业或停留;
  (2)地下连续墙成槽前应进行槽壁稳定性验算;
  (3)对位于暗河区、扰动土区、浅部砂性土中的槽段或邻近建筑物保护要求较高时,宜在连续墙施工前对槽壁进行加固;
  (4)地下连续墙单元槽段成槽施工宜采用跳幅间隔的施工顺序;
  (5)在保护设施不齐全、监管人不到位的情况下,严禁人员下槽、孔内清理障碍物。
  2、地下连续墙成槽泥浆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壁泥浆使用前应根据材料和地质条件进行试配,并进行室内性能试验,泥浆配合比宜按现场试验确定;
  (2)泥浆的供应及处理系统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槽内泥浆面不应低于导墙面0.3m,同时槽内泥浆面应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
  3、槽段接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槽结束后应对相邻槽段的混凝土端面进行清刷,刷至底部,清除接头处的泥沙,确保单元槽段接头部位的抗渗性能;
  (2)槽段接头应满足混凝土浇筑压力对其强度和刚度的要求,安放时,应紧贴槽段垂直缓慢沉放至槽底。遇到阻碍时,槽段接头应在清除障碍后入槽;
  (3)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高时,宜在地下连续墙接头处增加防水措施。
  4、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装所选用的吊车应满足吊装高度及起重量的要求,主吊和副吊应根据计算确定。钢筋笼吊点布置应根据吊装工艺通过计算确定,并应进行整体起吊安全验算,按计算结果配置吊具、吊点加固钢筋、吊筋等;
  (2)吊装前必须对钢筋笼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有剩余的钢筋断头、焊接接头等遗留在钢筋笼上;
  (3)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
  (4)履带吊起重钢筋笼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钢筋笼已挂牢,钢筋笼刚度、焊接强度等满足要求时,再继续起吊;
  (5)履带吊机在吊钢筋笼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钢筋笼离地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
  5、预制墙段的堆放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墙段应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运输及吊放;
  (2)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排水通畅。垫块宜放置在吊点处,底层垫块面积应满足墙段自重对地基荷载的有效扩散。预制墙段叠放层数不宜超过3层,上下层垫块应放置在同一直线上;
  (3)运输叠放层数不宜超过2层。墙段装车后应采用紧绳器与车板固定,钢丝绳与墙段阳角接触处应有护角措施。异形截面墙段运输时应有可靠的支撑措施。
  6、预制墙段的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墙段应验收合格,待槽段完成并验槽合格后方可安放入槽段内;
  (2)安放顺序为先转角槽段后直线槽段,安放闭合位置宜设置在直线槽段上;
  (3)相邻槽段应连续成槽,幅间接头宜采用现浇接头;
  (4)吊放时应在导墙上安装导向架;起吊吊点应按设计要求或经计算确定,起吊过程中所产生的内力应满足设计要求;起吊回直过程中应防止预制墙段根部拖行或着力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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