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知开展勘察设计信息统计工作 加强行业管理

2016-03-16 197 0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做好四川省勘察设计行业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工作,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企业做好信息收集统计工作的法规意识,全面、客观反映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计划,更好地服务四川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勘察设计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信息统计上报对象
  凡2015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并在四川省范围内工商注册的企业须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省外入川勘察设计企业应及时上报勘察设计成果,各企业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通知》明确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内容
  企业应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电子数据和汇总数据,并打印书面报表。书面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至省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勘察设计成果,省外勘察设计单位登录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上传勘察设计成果。
  《通知》强调,工程勘察设计信息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学习新修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组织做好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上报和催报工作。并在办理资质申请、省外入川企业验证登记等业务时,将企业统计报表报送和勘察设计成果信息报送情况作为企业诚信情况的重要内容和业绩确认的依据之一。对于拒绝提供统计报表、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报表或不及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信息的企业,省厅将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有关规定,对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核查,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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