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扬州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5-17 193 0

扬建科〔2016〕20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我局将开展2016年度扬州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
  二、申报条件
  1、我市持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国内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2、申报项目在2015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一式3份(其中1份与图纸合一装订,1份申报单位留存)。
  2、图纸为A3图幅,要能全面反映工程设计状况。要求图线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各主要层平面、主要剖面和立面,图纸数量以说明项目内容为准。
  3、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及相关影像资料。
  4、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四、申报时间
  2016年度扬州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工作由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组织实施,各申报单位须于2016年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敏 联系电话:87329531 87329576
  附件1:扬州市优秀设计项目申报表
  附件2:扬州市优秀勘察项目申报表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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