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1/4以上建成区将成“海绵”

2016-11-04 200 0

  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宁波市将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全市1/4以上建成区将建成“海绵城市”,建成地下综合管廊50公里。
  会上还发布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宁波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
  记者从会上获悉,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起,中心城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及有条件实施的新开工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到2018年,江北区“慈城-姚江”试点区域30.95平方千米达到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考核要求。
  到2020年,中心城区75%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各区完成一个15平方千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海绵城市区域。其他县(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实现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据《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我市要求按照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协调有序和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今年抓紧开工建设姚江新区广元大道快速路等8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总计26.9公里,总投资25.9亿。
  到2020年底,力争建成地下综合管廊里程数不少于50公里,在建里程数不少于50公里。
  
2030年以后,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里程数不少于15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初步实现规模化、系统化,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实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管廊运营项目基本实现收支平衡;通过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实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新城、新区建设要在地下、地上同步规划的基础上,明确主要道路综合管廊布局进行全面建设;老城区和重点开发地块要结合道路改建、轨道建设、棚户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多节点布局地下综合管廊。
  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以城市快速路改造为一环,以城西北片区、甬江北岸片区(庄桥机场区域)、东部新城、鄞州新城区、新材料科技城(贵驷片区)、北仑滨江新城、梅山商务区为重点建设区域的“一环七片多节点”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布局。
  宁波市住建委主任郑世海表示,目前,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后一个时期的着力点是“以点扩面,全市谋划,全域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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