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励开发城市地下空间 地下公共停车场可配建商业设施

2018-04-24 376 0

   日前,南京市对外公布了《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该办法将于2018年5月14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该管理办法,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建设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应急防灾、公共消防、人民防空、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建设地下商业、工业、仓储以及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办法中提出,单独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可以配建附属商业设施。未来,南京将加强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在确保安全和不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政府统筹开发利用中小学地下空间,依法建设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
  地下空间哪些行为将被禁止?据了解,地下空间不得设置住宅、幼儿园、早教机构、养老院等,不得在地下空间内违法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等,否则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消防管理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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