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建议将城市向地下延伸

2018-06-12 235 0

  目前北京市地下空间建设总量已约1亿平方米,但是存在分层确权缺乏依据、部门多头管理、缺乏明确的规划标准、地下空间缺乏相互连通等问题。市政协委建议开展《北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把地下空间打造成城市“主板”,将城市向地下延伸。
  地下空间须明确所有权使用权
  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具有功能集成带来的大尺度、多维度的复合空间集成的特点,它不只提供集成的市政管廊、交通、人防等基础设施,还承载着集约共享的城市公共服务基本功能,应成为城市区域性“主板”,“主板”之上小尺度街区中的各建筑成为“即插即用”的“插件”。城市地下空间难以分期建设和分开建设,必须统一规划,一次性建设,否则难以弥补。要构建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的法规,要明确地下空间及建筑物的权属,包括所有权、使用权。
  明确地下空间运营维护主体责任
  为确保地下空间的安全、有序运行,必须强化地下空间的运营维护工作,明确地下空间运营维护主体责任,研究地方立法,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和程序,确保地下空间用地出让的公平前提下更具可实施性。
  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需写入供地条件
  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考虑带方案供地的方式,提前对方案深入研究,明确地上地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写入供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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