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18-11-16 189 0

11月14日,自治区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厅、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效及工作亮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落实“多规合一”并联审批模式,推行施工图“多图联审”等,持续深化“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改革。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了“四十四证合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并提供企业网上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简易注销、自主选择名称等便捷高效的服务。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目前全区80.4%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不见面办理。在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中,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位列全国第十一,居西北第一。

并联审批
 

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过程中,建设企业只需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提供一套资料,可做到多个部门的并联审批,选址意见书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多图联审

在全国率先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实现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住房、人防、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全部在线服务监管,审图时间由6个月缩短到现在的7-22个工作日。

简化审批环节

对依法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只要取得“一书两证”并办理质量安全报监,即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放宽资质限制

明确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各类执业人员指标考核;对申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最低等级资质的企业,按照建筑业资质标准的80%核定,对区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的企业,不核查人员条件,业绩数量按照60%核定。

服务下沉

取消31项建筑业总承包和专项承包资质新申请、延续、升级、增项初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下放19项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权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证照分离”改革

11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第一批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方式进行“证照分离”改革,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一个系统”管理

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基础上,整合资质注册、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等相关监管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积极推行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将企业信用信息、安全生产情况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评优评奖、资质增项升级、工程担保等挂钩,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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