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9-01-24 241 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505号)要求,部组织督查组,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分别对辽宁、安徽、广东、西藏、新疆和山西等6省(区)公路建设市场行业监管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情况

  督查期间,部督查组随机抽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在建项目22个,共计52个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段,并核查了9家公路设计、施工和监理从业企业资质符合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公路市场准入、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保证金清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企业资质标准符合情况等方面,特别针对甘肃折达公路考勒隧道事件暴露出来的相关问题开展了重点检查,并督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聚焦上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共发现问题113项(见附件),提出整改意见50条,分别向被督查省份印发了督查情况通报。

  二、公路建设市场总体情况

  (一)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部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公路〔2018〕102号),2018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5号)以及2018年版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6号)。被督查省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制修订了市场督查、招标投标、信用管理、设计变更、工程分包、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保证金清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有力保障了公路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

  (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部完善了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了资质申报材料,优化了审批流程,推行监理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清单式”申报和许可网上办理,进一步利企便民、提升服务。被督查省份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辽宁大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审批事项由29项减少到16项,并实现网上审批。

  (三)项目招标投标不断规范。部修订发布了2018年版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标准文件,升级了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被督查省份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五公开”“三记录”等制度,有效遏制了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辽宁、安徽开发了招标项目电子行政监督系统,实现了省管交通项目招标备案流程标准化、服务透明化。

  (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部组织对261家公路设计企业、873家公路施工企业和533家公路监理企业,以及72702名监理工程师开展了2017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发布了评价结果公告。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18〕11号),向社会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企业名单,发挥了守信激励的“头雁效应”。被督查省份积极推进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等方面的应用,为营造诚实守信、规范履约的市场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山西不断加大信用激励和惩戒力度,有效规范企业从业行为,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五)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部全面优化升级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公路建设市场与收费公路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打造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全国一张网。

  被督查省份积极推进本地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部省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广东在省级系统中增加了统计分析预警功能,对企业、项目基本信息和信用档案实施在线统计、分析、查询、预警,提醒省内主管部门和从业企业及时关注。

  (六)公路建设项目基层党建工作成效不断显现。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政府投资或承包人为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参建单位须设立现场基层党组织。被督查省份按照部要求,积极推行项目现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对公路建设项目的领导和监督。多个项目分别在现场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建立了党支部,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有力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七)“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推进。部召开了全国“四好农村路”管理现场会,积极推进示范县创建,开展了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及交通扶贫督导考评。被督查省份注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地方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西藏重点实施了乡镇和建制村通畅工程、脱贫摘帽县通达通畅工程、边境自然村通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点农村公路工程、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等“五大工程”,交通扶贫攻坚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

  三、公路建设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的情况,部分项目还存在设计审批程序倒置、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广东S6广龙高速虎门二桥和S14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开工时未获得正式用地批复和施工许可。西藏G318线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米拉山隧道和S303线羊八井至大竹卡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均早于初步设计批复。

  (二)招标投标方面。存在资格条件设置、评标办法、评标打分等方面问题。山西S65阳城至济源高速公路阳城至蟒河段设计和房建施工招标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超过了工程实际需求,条件设置不合理。西藏对自治区内外企业设置了不同标准。新疆将在本地纳税和使用新疆户籍人员等作为评标加分条件。

  (三)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中标单位人员变更率高、实际履约人员资格能力下降和未履行变更手续等问题。G91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辽宁S210辽阳至庄河线喜鹊大岭隧道及引线新建工程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率均超过70%。山西G59神池至岢岚高速公路监理一标变更后的路基工程师专业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设计变更方面。存在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程序不严谨、未批先变等问题。广东S6广龙高速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多项设计变更以现场四方会议纪要为变更实施依据,未履行正式变更手续。西藏G318线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米拉山隧道、新疆G216五彩城至火烧山段项目部分设计变更方案均为先实施后批复。

  (五)分包管理方面。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劳务合作名义代替专业分包,分包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安徽G347普济圩至枞阳段公路工程路面三标,西藏G318线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米拉山隧道土建工程二标,以劳务合作名义将相应的专业施工内容向外发包。

  (六)质量安全方面。存在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新疆G30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土建施工六标,搅拌站料仓采用开敞式篷盖,防风效果差,粉尘污染大,预制混凝土梁板表面蜂窝麻面、错台、色泽不均等问题较多,项目施工标准化建设、质量通病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七)保证金清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保证金收取种类、形式、比例不规范等问题。农民工工资发放代领、无考勤记录,未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广东G238线河源市和平县城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多项招标均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必须为电汇,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为工程结算总额5%。辽宁S210辽阳至庄河线喜鹊大岭隧道及引线新建工程项目未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单位中铁北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未设置农民工专用账户。

  (八)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与部评价规则不一致、评价工作不细致,以及信用信息填写不完整、审核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辽宁实施细则设置了加分项,新疆对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审核和对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

  (九)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山西、辽宁、新疆存在地方资金不足、到位不及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安徽新钟路工程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生命防护工程设置缺失,工程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不及时、不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项目法人和前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和最高投标限价,合理划分合同双方风险,科学设置合同价格调整机制,严格评标专家抽取,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制度体系。各地要认真总结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密切跟踪国家和部相关政策制度的制修订情况,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修订本地区市场监管配套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履职尽责。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各地要认真汲取甘肃折达公路考勒隧道质量事件教训,举一反三,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清理、退还到期的各类保证金,特别是对民营企业缴纳的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的要尽快退还。对部及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应记入相关单位信用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部。整改报告应附问题整改清单,详细说明责任单位、整改方案措施、是否已完成整改和整改取得的成果,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导核实等情况。

  (四)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信用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评价标准,科学把握评价尺度,做到应评尽评,准确评价。完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构建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要不断加大对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投标、履约全过程的检查力度,在地方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中对年度内过程检查评价频次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把过程检查和最终结果评定有机结合起来。

  (五)进一步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各地要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督导地方政府建设和养护资金及时到位,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

  (六)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地要有效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推动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重视信息化软硬件设施建设,配合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省级监管信息管理系统立项,深化部省两级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一张网。

  请各地结合实际,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部将实施问题清单销号管理,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以实现整改流程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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