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0 221 0
作为稳投资的主力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已成当前重头戏。从中央到地方,新一轮提振民间投资政策正加码升级。《政府投资条例》即将于7月1日实施,为市场主体让渡乃至创造投资机会,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意见也有望年内出台。地方上更是密集发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清单,在优化营商环境、破解投资融资难、提升民间投资主体地位、支持民间资本创新发展上不断发力。
记者获悉,在民间投资项目上,除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外,大批量民间投资项目库正在建立,下一步还将创新多个项目融资方式,适当降低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鼓励更多民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民间投资成稳投资关键
4月以来,地方一季度投资成绩单陆续出炉,多地民间投资增速亮眼。据不完全统计,湖南、陕西、贵州、辽宁、浙江等12个省份民间投资增速超过10%。其中,天津民间投资增长46.4%,高于全市投资增速20.3个百分点。湖南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9.2%,增速比全部投资快19.2个百分点。福建民间投资增长12.2%,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贡献率达到80.5%。
“民间投资是稳投资的重要力量。总体上看,民间投资已经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六成以上,部分地区甚至占到七成以上。民间资本较快增长对拉动全社会投资稳定增长意义重大。”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记者表示。
社会领域成为民间投资踊跃进入的新领域。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4月份的民间投资中,社会领域投资增长25%。刘兴国表示,社会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政策,对刺激民间投资增长发挥了突出作用,拉动民间资本在社会领域投资高速增长。
“民间投资增长情况与政策和融资环境有很大关系。今年出台的多个政策对拉动社会领域投资有较强的正面激励作用,对PPP持续规范的政策环境则对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起到稳定作用。”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投融资(IGH)合伙人李炜对记者表示,近年来民间投资不少投向了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领域。如果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市场化,则有望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
激发民资活力政策加码
新一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还在持续加码。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日前印发《2019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有明显降低;督促政府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对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公共领域项目。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致远对记者表示,政府投资范围的规范和界定,有助于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同时为市场主体让渡乃至创造投资机会。
地方也在密集发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清单。5月13日,武汉出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十三条”,包括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支持成立新的民营金融机构;对新认定“瞪羚企业”可采取无偿资助、优先股低息贷款等扶持方式促进快速成长等。
甘肃提出,一律取消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对民间投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安徽表示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少地方还提出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办理进度,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多措并举降低民营企业用工用能用地成本。
重点领域向民资再开放
大批量的民间投资项目库还在建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健全城市投融资机制。筛选具备投资回报预期的优质项目并建立吸引民间投资项目库,集中向民间资本推介。
地方上也在紧锣密鼓推进。辽宁表示,抓紧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常态化发布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贵州计划今年实施1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确保完成民间投资6500亿元。建立完善民间投资项目谋划储备机制,提高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质量水平。新疆重点在交通、能源、水利、电信、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建立吸引民间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储备库,常态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
不过,刘兴国也指出,对于民间投资来说,投资周期越长,投资风险越大,资金压力也越大。投资回收期越长,投资回报水平越低,投资吸引力也就不大。如果项目需要巨量资金投入,民间资本即便有兴趣也可能因为资金门槛过高而望而却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日前撰文称,为了不断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对于发展需要但成本和风险较高、盈利能力不足的公益性领域,政府投资要带动社会投资,发挥其成本风险共担、市场效率高的优势。
据悉,针对民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较弱的问题,今年还将创新项目融资方式,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用好开发性金融工具,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李炜建议,在融资方式上,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项目能否创造经营性收益及收益多少,分别适用政府自行投资、平台投资及PPP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充分考虑实务操作可行性问题,比如降低资本金比例不能忽视当前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还要处理好不同融资方式的关系,综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城投债、开发性金融、PPP等方式,合理设计区域基础设施的投融资路径,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其中PPP规范发展时期需更多挖掘基建项目的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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