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举报材料连财务数据都不是 财务造假更无从

2013-07-24 118 0

       不足2个月,中联重科第三次发布澄清公告。

  7月23日零点,中联重科董事会发布公告澄清从2012年第四季度开始,中联重科就持续受到竞争对手的恶意攻击。为使投资者和有关方更好地理解相关信息,中联重科特发表公告做出详细说明。

  与前两次不同的是,中联重科今日措辞激烈地称“持续受到竞争对手全方位的恶意攻击”,并表示,举报材料并非财务数据,财务造假无从谈起。

  5月底以来,中联重科发布过两次澄清公告,内容均主要为事实陈述和解释,措辞较为平缓。

  5月29日,针对媒体质疑公司华中区销售情况的真实性,中联重科回应解释为市场低迷超过预期等,并表示三位相关客户已经发表书面声明,确认与中联重科之间产品采购行为的真实性。

  在6月21日香港证监会初步审理关于中联重科的举报材料后,中联重科仍然比较克制。6月27日,针对相关企业持有中联重科A股事项,中联重科公告称尊重所有投资者的选择,而且“对于任何人士及单位在该事件上的言论,公司不予评价。”

  然而,前述温和态度今日一扫而尽,中联重科在公告开头便措辞激烈地表示,从2012年第四季度开始,持续受到竞争对手全方位的恶意攻击,且不排除近半年来持续不断的恶意举报活动为竞争对手所为。

  造成公司上述态度巨变的原因,或为7月13日中国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例会上表态已经受理关于中联重科的举报材料。中联重科副总裁孙昌军随后公开表示“这次我们不忍了”。公司今日公告称,举报者未能区分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举报材料并非财务数据,财务造假更无从谈起。中联重科据此认为,本次举报只是抹黑、攻击公司系列行动之一。

  中联重科称,举报材料系非法窃取公司某些区域基层业务信息并人为篡改而成。原因为,举报材料及媒体报道中所列举的案例和数据,部分内容与中联重科基层业务信息相符,但这些基层业务信息并非财务数据,也与公司财务报表反映的结果不一致。

  公告显示,“销售订单”与“退货订单”属营销业务系统数据。销售订单为业务合作信息,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执行完毕,也可以因各种原因而取消。一笔销售交易在营销业务系统中可能形成多笔“销售订单”和“退货订单”。中联重科称,因为营销业务系统不能删除或修改任何已建立的信息,而订单信息的任何变更均需在营销业务系统中形成“退货订单”,冲销原“销售订单”。

  此外,中联重科还详细解释了2012年度销售收入、应收款项和存货的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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