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166 0
(1)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二、验槽程序
(1)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三、验槽的主要内容
四、验槽方法
地基验槽通常采用观察法。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通常采用钎探法。
(一)观察法
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基槽边坡是否稳定。
(二)钎探法
钎探是用锤将钢钎打入坑底以下的土层内一定深度,根据锤击次数和入土难易程度来判断土的软硬情况。
(三)轻型动力触探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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