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6 312 0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将分省级检查和两部联合抽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和高强钢筋应用比例;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强钢筋应用情况;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针对目前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中小城市的监督检查和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比例的统计,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本地区的自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检查资料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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