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市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45%以上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021-07-06 608 0

截至2020年底,广州城市建成区306.12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占比23.12%,超过国家达标线20%。到2025年底,广州全市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7月3日,走在广州市增城区增江碧道上,记者看到立体碧道、荔湖湿地、江畔公园、半岛公园等一批休闲节点成为市民喜爱的“网红打卡点”。

近年来,广州通过示范带动,不断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成系统、成片区达标。截至2020年底,广州城市建成区306.12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占比23.12%,超过国家达标线20%。

形成了全流程管控体系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作为一座拥有2200多年历史的水城,广州市坐拥1368条河涌与330座湖泊。为了营造适老适幼的特色水岸,近年来,广州遵循“以水定城,顺应自然”的原则,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广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海绵城市,广州非常注重规划引领。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体系实现了多维度、多层次、多专业的全方位融合衔接,相互促进。不但制定了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重点片区详细性控制规划,而且生态系统规划与水系统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先后印发了《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广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分类指引(试行)》等60余项制度和技术文件,并修编了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了以“四图三表”“分类管控指引”等为核心要件的全流程管控体系。

随着海绵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广州市已形成阅江路碧道、海珠湿地、灵山岛尖、中新知识城等具有示范意义的各类建设项目或片区50余个。

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利用

海绵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像海绵一样具有良好的“弹性”。

在广州南沙,河涌与江流纵横交错的明珠湾起步区多面环水,相比其他区域承担着更大的防台防汛压力。

对此,明珠湾起步区在城市规划时便提前谋划,建设生态堤,运用“大海绵+小海绵”的海绵城市建设思路,为城市解决防洪排涝问题、水质净化问题,完善水生态系统。同时生态堤将城市防洪工程与景观建设相融合,打造市民休闲亲水城市滨海景观,进一步提升明珠湾的宜居性。

今年5月,广州市印发《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广州市新、改、扩建项目均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指标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逐步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提高中水回用效率,有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此外,还将探索管理新模式,开展雨水收费制度和水权交易机制相关研究,探索雨水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河长制APP,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化监督。

近日,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同组织专家开展了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评审。根据对外公示,广州市被列入首批示范城市。

记者了解到,到2025年底,广州全市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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