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安全检查

2013-08-22 139 0

        当前正值汛期和高温季节,极端天气频繁,也是建筑物安全事故多发期,为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宿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

 

    检查范围为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房屋等建筑物。重点排查房屋等建筑物地基基础有无不均匀沉降、滑移、悬空等现象,房屋墙身、门(窗)洞角、纵横墙交接处等部位有无产生明显的斜向、竖向及水平向裂缝,支撑楼(屋)面的梁、板、屋架等节点部位有无松动、滑移、拉开、断裂等现象,房屋整体有无明显倾斜等异常变形现象以及有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其它现象。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装饰装修,是否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审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8月7日-10日为自查阶段,8月11日-20日为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检查阶段,8月21日-31日,宿迁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此次检查采取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同时配合民政部门对进行敬老院、福利院房屋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对医院、卫生院进行房屋安全检查,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房屋安全检查等。经批准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物业管理企业、白蚁防治单位及其他房屋管理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本次房屋安全大检查活动,主动帮助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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