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条
重新界定了管桩的适用层数,对于厚软土地区,无地下室不超过3层和10m,有地下室不超过12层和40m;对于其他地区,无地下室不超过9层和30m,有地下室不超过18层和55m。后软土指软土(淤泥质土)厚度不小于5m的地区。
这条规定对管桩影响极大,一大半工程将不能再适用管桩,特别是那些不做地下室,但层数又超过9层的小高层。
PTC桩不能用于建筑物的桩基础和腐蚀性地区。直径300的罐装,不能用于大跨度公建厂房和四层以上民用建筑。
这条规定,基本否定了PTC和300直径管桩在天津的确的使用。只有小型公建,别墅和地基处理能用300管桩,而PTC因为腐蚀性被彻底废止。
3.1.3条
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曲验算。
这条规定,比老规范的长径比80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直径400的管桩,如果超过20m就要做压曲验算。当然,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这个压曲是怎么个验算法。
3.1.4条
8度的确管桩和高层建筑桩基应采用PHC桩,厚软土地区为8度时,不宜采用管桩。
这条规定,基本否定了本地区PC桩的使用,并强调了汉沽地区(8度)的厚软土不宜采用管桩。
3.1.6条
桩径300的管桩在厚软土地区仅能应用于地面处理
4.1.5条
对于承受水平力和抗拔力的罐装,单桩承载力应根据水平静载和抗拔静载确定。
这条规定,明确了,受水平力的和抗拔力的管桩,不能采用估算值进行设计,必须提前试桩以确定承载力。
4.4.1~4.4.3条
对于抗压管桩,灌芯深度不得小于3.5m;对于抗水平和抗拔力的管桩,灌芯深度不得小于4.5m。灌芯砼中的箍筋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4%
这条规定,对灌芯长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再是从前的1.2m。使得管桩的桩顶抗水平力的承载能力大大加强。而且灌芯砼内的箍筋也不再是从前的仅仅构造做成D6@200,而是需要计算确定。
7.2.1条和表7.2.1
对桩的允许偏差值进行了重新界定,在桩基规范JGJ94-2008的基础上,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四桩以上的承台桩不再是允许1/2桩径的偏移值,而是和灌注桩取齐,都要求外皮外侧桩100mm,内侧桩150mm。
7.3.6条
低应变数量为20%不少于10根,单节桩为10%不少于5根。甲级和两节桩的高应变,检测数量为2%且不少于6根。
这条规定和天津地标的桩基检测规范有冲突,把低应变数量降低了。另外对于两节桩的高应变检测,旧规范的5根变成了现在的6根。
附录A
直径400的管桩壁厚为95mm
这条规定,更改了老规范中400直径管桩壁厚80mm的要求,mm使得管桩自身的强度再次被提高,但新的壁厚95的管桩,市场上价格比较贵,在新旧规范的交接时期,也不容易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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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是针对天津软土地区的,吸取了上海倒楼事件和最近一系列管桩工程灾害的的教训,对关键技术问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是非常及时的。
其中对于不设地下室的高层建筑,限制高度9层和30m,就很好的保证了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避免了因为基础嵌固不足造成管桩承受水平力而破坏。对直径300的管桩提出更高要求,也有效避免了直径300管桩的滥用,保证了工程的安全。加长灌芯长度,也是为了加强管桩的抗水平力和抗拔力。
但长径比50的限值,却显得不那么合理,有点要求过于严格了,如果超过50,压曲验算是个问题。如果不炒股50,单桩承载力太低,造成桩基础的浪费。个人觉得,长径比从老规范的80提高到60是比较合适的,这样直径400的管桩,做到24m后就基本可以满足天津地区的高层建筑的承载力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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