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8 568 0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入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的部署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主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多措并举推进基层防灾项目建设。截至4月底,天津市16个区已如期完成初步设计编制报批、招标采购意向公示、招标公告发布等环节工作,各区基层防灾项目全面进入开工阶段。
一是抓责任落实,统一思想认识。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固本强基、提质强能的重要抓手。天津市将基层防灾项目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作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项目,成立项目建设市级领导机构、区级建设实施机构,及时传达贯彻应急管理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逐级压实责任。
二是抓项目统筹,明确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国家相关部委关于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天津市基层防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对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报批、招标采购意向公示、支出目标绩效填报、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采购、验收等各节点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倒排工期,逐个节点、逐月明确完成时限,为各区有序、规范推进项目实施精准绘制“施工图”。
三是抓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环节,积极对市发展改革委寻求政策支持,帮助各区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审批进度。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及时对接市财政局完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调整,指导有关区完成系统信息填报。组织各区应急局加强与区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的协调衔接,确保按要求规范履行工作程序。
四是抓调度通报,及时跟进研判。基层防灾项目资金总量大、单体项目投资高,采购装备种类全、数量多,涉及工作环节多、标准严、要求高。市应急管理局强化项目调度和定期通报,先后制发工作提示5次、视频调度2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对重点环节的注意事项进行预判、提示。针对重大事项、重要节点,采取“日报告”方式,密切跟进推动项目建设。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紧盯“建、购、管、用、维”等环节,组织推动各区深入推进项目实施,同步研究梳理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制约基层应急能力的短板弱项。督促各区及时开展审计监察监督,确保国债项目资金使用廉洁高效,努力将基层防灾项目打造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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