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3 615 0
贵州金仁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呈请审批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及两阶段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许可建字〔2021〕第017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交审批〔2022〕113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起于遵义市播州区和毕节市金沙县交界处的泮水镇,设泮水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杭瑞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毕节段和金沙至黔西高速公路,经五马、坛厂、仁怀东、中元、茅台机场、学孔、花秋、高桥、燎原、甫家湾,终点与在建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顺接,同时设娄山关枢纽互通接兰海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2.390公里(含原泮水西枢纽兼落地互通金沙至黔西高速公路与杭瑞国家高速公路交叉点至本项目与杭瑞国家高速公路虚拟交叉点的1.926公里)。全线设置泮水、五马、仁怀南(枢纽兼落地,原工可、初设名称为坛厂)、楠木、仁怀东、中元(枢纽)、茅台机场(原初设、施设主体名称为机场)、学孔、花秋、高桥、桐梓南(原工可名称为官仓枢纽兼落地互通、初设名称为燎原)、娄山关(枢纽,原工可、初设名称为甫家湾)1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9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长约45.745公里(含提质改造约20.261公里)。全线设置五马、仁怀南(采用变异双喇叭+落地方案,1处收费站;初步设计采用双喇叭+菱形互通,2处收费站)、楠木、仁怀东、茅台机场、学孔、花秋、高桥、桐梓南匝道收费站9处,营运管理中心(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监控管理救援站2处,路政用房2处,交警用房2处,隧道变电所29处,消防水泵房21处。
(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二、交通安全设施
(一)全线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等安全设施设置齐全,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应进一步根据项目区域路网信息优化完善标志信息设计。
(二)应进一步完善长大纵坡路段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设计。加强中分带视距不良路段交通标线、护栏设计,结合土建设计的措施,完善标线和中分带护栏的详细设计,并与机电专业协调,核查护栏立柱与中分带管线的位置关系,对有冲突的地段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深化安全设施平面综合布设,核查和完善机电设施、声屏障等路侧设施资料,核查全线交通标志与可变标志相互关系,避免遮挡。
(四)完善连续下坡、隧道、互通式立交、多雾易冻路段、连接线等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设计,主体工程应与交安设施同步设置。
(五)应加强路基与桥梁、路基与隧道、桥梁与隧道等过渡段的护栏延伸搭接设计,加强中央分隔带有桥墩和大型结构物立柱路段处的交安设施。
(六)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应满足防撞要求,并方便开启,具体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要求执行,并注意不要遗漏防眩板的设置。
(七)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71号)要求,在建设中同步完成公路编号命名、里程桩号传递等相关工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指路标志应逐块审查,确保指路信息准确无误。
(八)隧道内标志标牌务必按照规范规定的隧道建筑限界布置,不得侵入建筑限界。要避免将标志标牌设置在防撞护栏上(个别较小较轻的标志如里程牌除外)。
(九)标志牌涉及地名、结构物名称的要严格按附件的名称采用。
(十)枢纽互通的“出口”标志,对于不是通往收费站的匝道,应将“出口”改变为前方到达地点的标志(转换到另一条高速公路的“出口”标志会误导驾驶员);如果是通往收费站的匝道,建议增加和此前出口预告标志相同的地名(以保持信息的连续,突然中断会造成驾驶员的疑虑)。
三、机电系统
(一)原则同意全线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设施等设计方案。设计须考虑本路段与相接路段机电设施设计的协调性、系统性,确保本路段的管道、通信系统、监控设施设置与相连路段的有机衔接,以满足全省联网的要求。
(二)原则同意主线监控系统等级按A级配置,全线监控系统纳入桐梓南营运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进而上传省中心。监控外场设施应加强与交安标志设计相协调,避免遮挡。
(三)同意收费系统设计方案。ETC门架及收费系统配置方案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交公路函〔2019〕320号印发)及贵州省的相关规划实施。同意收费站入口采用整车式计重设备,出口采用轴组式计重设备,应进一步完善联网收费应急备用通信链路的设计。
(四)同意通信系统设计方案。通信管道设计应符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信管道设计数量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138号)要求。经既有兰海高速桐梓通信站与省干线传输网接驳,满足业务传输与全省通信联网要求。
(五)同意隧道机电及消防系统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隧道通风、照明、监控、供电和消防设施设计。应合理确定隧道中间段照明设计亮度;进一步落实隧道消防高位水池设置位置及隧道消防水源方案;加强隧道防灾救援设计,完善隧道在发生火灾和重大交通事故时的交通组织与疏散、通风排烟、消防与救援、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等应急预案设计。
(六)同意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应进一步完善道路和隧道外场机电设备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加强收费站、服务区等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的防雷设计。
(七)为保证各机电系统顺利衔接,建设单位应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2014〕196号),在设计技术交底及现场勘察完成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设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评审的联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
(八)机电设计专业人员要加强与土建设计专业人员的沟通配合协调工作,隧道内机电设施预留安装位置要准确,切实避免留而不用,要用时又要新开孔的通病,且不要遗漏移动通讯设施的位置预留,改变目前已营运项目普遍存在的直接挂装在隧道洞壁上的做法(不但影响美观,而且安全隐患大)。
(九)应充分征求当地气象部门意见,根据《贵州省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指南》(JTT52/02-2015)的要求,结合沿线多雾、易凝冻路段实际情况,合理布设气象观测站。
(十)视频网关等设施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3〕1334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信息〔2023〕11号)要求,应进一步优化视频网关等设施,提升路网监测调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十一)全线服务区和B级及以上等级隧道设置高清卡口设施满足《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高清卡口设施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黔路网〔2021〕15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增设高速公路隧道卡口设施〉的通知》(黔交建设〔2023〕5号)要求,应确保服务区和隧道卡口设施与高速公路主体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
四、房屋建筑
(一)同意在桐梓南合建金仁桐高速、桐新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心。桐新高速顺接金仁桐高速,均为遵义市二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个项目的实施单位、主要股东方、运营期经营单位主体基本相同,通车时间基本一致,运营期均为30年。两个项目合建运营管理分中心,能够节约占地,同时有利于运营期的集中统一调度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二)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符合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建设及改造规划》(黔府办函〔2013〕14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调整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广场和站房设计相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9〕12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大力发展路衍经济、提升服务品质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1〕33号)要求。同意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360.19平方米,总用地面积518.46亩。
(三)原则同意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收费天棚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造型风格,符合地方建筑特色。应加强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的建筑室内装修精细化设计,打造建筑品质工程。
(四)服务区应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221号)文件精神,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省级平台,并完成随手查上网管理,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实时可查状态。
(五)档案室要保证满足项目档案存储的需要,并按档案馆的专业要求设置,确保消防、除湿、恒温等符合档案专业管理的要求,保证项目档案安全。
(六)服务区应根据安全要求考虑设置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位,并按厅服务区“双创”有关要求建设。
(七)加强服务区货运车辆服务能力,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车停车位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944号)文件精神,并按照《贵州省“司机之家”(党群服务阵地)建设运营服务指南》(黔交建设〔2021〕43号)建设功能完备的司机之家。
(八)完善服务区、停车区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设施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938号)相关要求。落实好卫健委、交通运输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1〕38号)主要任务第11项要求,建立服务功能适宜的独立母婴室,配备基本设施,突出引导标识。
(九)根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2014〕195号),你司在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房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审查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对首批进场的主要材料质量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抽样作为封样标准保存,对以后进场的同类材料报监理单位,共同按封样标准进行验收。
五、景观绿化
(一)景观绿化选择的植物品种较为合理,突出了地方特色。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植物选择指南》(DBJT52/T 01-2014)的要求,原则同意景观绿化设计。
(二)应结合项目环评、水保批复及变更审批有关要求,完善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环水保设计。
(三)绿化工程除了美化公路外,还应注意满足中央分隔带的防眩要求、互通立交三角区域的视线通透等要求。
(四)景观绿化设计应加强与标志标牌及监控设施设计的协调工作,避免植物、景观对标志标牌及监控设施造成遮挡。要充分考虑主线两侧乔木栽种位置和规格,避免形成安全隐患。
(五)应进一步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通知》(黔交建设〔2014〕211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监〔2014〕7号)要求与本区域特点,完善对沿线中央分隔带、路侧绿化带(碎落台)、互通立交区、隧道进出口、取弃土场、隧道洞门、特大桥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中加强动态设计调整,以植被恢复为主,尽量做到还原公路沿线自然山水,以减少公路建设对沿线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
六、长大桥梁健康监测系统
原则同意打丘垭、大坝田、梭萝坪、娅石庆、瓦厂、竹林湾、桐梓河、敖家湾、高桥等特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方案,应确保健康监测系统与桥梁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营,并接入贵州省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平台。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执行(具体操作可按《贵州省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200305版)第6章要求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开展变更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凡不按时申请并取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2日
2024-11-22 123 0
2024-11-22 160 0
2024-11-22 124 0
成功提示
错误提示
警告提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