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洞身开挖全断面法作业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2015-07-24 147 0

   ⑴、隧道开挖应严格控制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⑵、隧道开挖断面后采用激光断面仪、全站仪测量周边轮廓线,绘制断面图并与设计断面核对,拱部允许最大超挖值Ⅰ级围岩20cm、Ⅱ~Ⅳ级围岩25cm,边墙允许平均超挖值10cm.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⑶、钻眼前,应根据钻爆设计图准确标出炮眼位置,钻孔时应按钻爆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炮眼的间距、深度和角度。掏槽眼的眼口间距和深度允许偏差为5cm.周边眼的间距允许偏差为5cm,外插角应符合钻爆设计要求,眼底不应超出开挖轮廓线15cm.严禁在残眼处再次布设和施工炮眼。
 
  ⑷、施工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应采取机械通风,确保洞内每人供应3m3/min的新鲜空气。
 
  ⑸、爆破后必须及时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变形及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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