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规定1降水引起的基坑周边环境影响预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1)地面沉降、塌陷;
(2)建(构)物、地下管线开裂、位移、沉降、变形;
(3)产生流砂、流土、管渗、潜蚀等。
2可根据调查或实测资料、工程经验预测和判断降水对基坑周边环境影响,也可根据建筑物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条件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分层总和法,或采用单向固结法按下式估算降水引起的建筑物或地面沉降量:
3减少基坑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检测帷幕截水效果,对渗漏点进行处理;
(2)滤水管外宜包两层60目井底布,外填砾料应保证设计厚度和质量,抽水含砂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应通过调整降水井数量、间距或深度,控制降水影响范围,在保证地下水位降深达到要求时减少抽水量;
(4)应限定单井出水流量,防止地下水流速过快带动细砂涌入井内,造成地基土渗流破坏;
(5)降水开始时水泵启动,应根据与保护对象的距离按先远后近的原则间隔进行;降水结束时应关闭水泵,顺序按先近后远的原则间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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