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调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2015-09-14 149 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其中将关系国计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由30%降为25%,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降为20%。
 
  项目资本金是项目启动的前提,也是获得银行贷款的先决条件。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此前曾指出,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实际上相当于放大投资的杠杆,突破资金瓶颈。2009年“4万亿”时期,国务院曾经下调过资本金比例。
 
  在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背景下,为了稳增长,国家发改委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陆续启动了一批大项目。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投资数据来看,2015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91936亿元,增长1.6%,低于全部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的增速,最大的问题是“国家对于地方整体债务的管控让地方难以通过以往常规渠道补充投资项目资本金”。
 
  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向发行的首批专项建设债正在筹备中。专项金融债总规模达万亿元,可能要分批次,或在3年内完成。首批用于补充地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建设债券的规模约为3000亿元,国开行大约为2000亿元,农发行为1000亿元。
 
  有分析认为,此次专项债券瞄准了投资问题的“七寸”,解决资本金问题。有分析师指出,未来除了过剩产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不变,其他行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可能下调。
 
  此外,9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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