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226 0
根据两部办公厅日前下发的通知,本次年度绩效评价包括管廊工程按计划开工建设、实物工程量与计划匹配性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管廊运营维护费用保障机制建立等试点城市管廊工程开工进度,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贯彻、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内容。绩效评价按照城市自查、现场考核两个步骤进行。各试点城市完成自查后,5月中旬,两部将组织专家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赴试点城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对于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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