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建筑企业重点风险分析与控制建议

2016-09-17 116 0

  PPP项目风险类型复杂多变,本文不做全面解析,只基于建筑企业特性,重点分析当前情况下,最容易被忽视或最不易控制之风险(虽然融资压力与运营风险是建筑企业必须重点关注的对象,但因上文中已有分析,此处不作赘述)。

  首先,黄裕辉表示,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最大的风险在于选择性忽视PPP项目的风险因素,只看到PPP的大项目、大资金、大回报的诱惑,只想着如何去中标。可以说,这种思维和办事方式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但必须根治,否则因风险识别和应对不足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

  其次,因前期研究和投入不足造成规划设计缺陷,将给项目运作全过程带来不利影响。这也与建筑企业多年以来的项目运作思维和方式息息相关。专家表示,国外做PPP项目,前期投入极高,主要是搭建团队和项目论证,通过招募资深的工程建设、运营、财务、法律人才,组建项目团队,来规避项目风险。国内情况,往往是前期投入不足,不舍得前期花钱,总认为还没挣钱就花钱,结果是省了小钱,损失了大钱,见了“棺材”才落泪。这对于传统模式下,基本不做前期规划设计的建筑企业尤甚。对此,专家提醒,一是对于前期调研和收入预测等可行性研究必须深入,调查范围除了必要的市场及项目情况外,还应包括拟合作政府诚信、政府预算及政府债务情况,应对政府的履约能力进行充分调研,不可完全依赖政府的承诺,着重防范政府信用风险;二是高度重视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其优劣事关项目未来合作的成败,要建立足以保障社会资本方权益的法人治理规则,在公司控制权方面与政府博弈,至少应达到平衡;三是重视项目融资方案的落实和项目合同的细化和完善,以可具操作性为指导,尽可能地预知风险、规避风险。

  最后,要重点警惕外部环境对于建筑企业广泛参与PPP项目提出的挑战和风险。根据多年的PPP项目运作经验,赵广建集中论述了从项目自身、行业、政府、金融机构等多个方面,建筑企业需重点关注的要点。

  1.项目自身收益、期限等条件与市场供给存在错配问题。

  收益方面,虽然国家一直鼓励给予社会资本合理收益,但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来看,项目落地比例较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资本的合理利润空间逐渐被压缩或得不到保障,很多问题因暂时被掩盖而留有产生风险的隐患。比如(1)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操作PPP项目时,仍然依据最低价中标原则,认为最低价中标就完全等于降低了项目成本,而忽略或故意选择性不考虑项目的“全周期成本”。要知道,PPP项目不同于传统施工项目,其不仅包括投资建设,还包括更长期限的运营,后续成本对整个项目的总体成本至关重要,而与地方政府最低价中标相呼应的是部分建筑企业为获取项目,在投标时少报甚至不报合理利润,把争取利润留到中标以后再说,从而预埋了很多纠纷的隐患。(2)目前市场上较大比例的PPP项目自身不具有或者具有较小的盈利能力,项目自身收益不能满足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而政府配套的相关收益保障措施跟不上。

  期限方面,目前PPP项目期限普遍较长,与市场上资金期限不匹配,建筑企业很难全部采用自有资金去做长期投资。政府在操作PPP项目时,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市场情况,做好项目整体规划,盲目加长期限往往会大幅增加项目实施成本。

  2.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PPP处于发展初期,从业主单位、咨询机构到实施机构,都不甚专业,项目整体规划、模式设计、具体操作不当往往给后期项目实施带来比较被动的局面。

  3.部分地方政府越位及履约信用问题有待规制。在PPP模式下,政府跟企业、跟社会资本应该是一个平等合作的关系。部分地方政府越位、对待合同态度不严肃,致使社会资本感觉不到安全感,导致项目落地失败。

  4.金融机构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目前,金融机构都在喊积极去做PPP项目,很多都只是喊喊而已,实际上对PPP项目的融资要求与传统项目无异。金融市场需要根据PPP项目的特点(如期限长、社会资本更加关注成本等)来提供专门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比如目前项目融资主要靠投资企业担保而非项目自身未来收益、与PPP较长期限匹配的金融产品较少等,这对于大的建筑企业来说不是太大问题,但是对于数量众多的中小建筑企业来说,其融资难度并未降低,将影响其持续拓展项目的能力。

  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有赖于PPP项目顶层设计方面的完善。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PPP正处于全面铺开阶段,已经暴露了一些问题,鉴于PPP项目的长期性,应该还有更多的问题尚未暴露。建议尽快完善PPP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从项目招标方式、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出发,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法律层面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当前存在的低价中标、不理性竞争、政府与社会资本权利义务不清晰等源头性问题,尽量消除各种隐患,为项目后续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完善PPP税收政策。目前对于PPP项目的税收政策尚无明确的优惠措施,PPP项目大部分具有公益属性,很多项目不具有盈利性或具有较少的盈利性,税收成本作为社会资本较为关注的成本之一,需要在政策上有所优惠。

  3.完善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尽管市场上有国开行、农发行资金,近期保险资金也被允许投资PPP项目,但上述资金在实际使用及操作过程中还不能覆盖整个行业,还需要出台相关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更多的商业银行结合PPP项目的具体特点开展业务,切实地为PPP项目融资提供支撑。

  针对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的风险管控问题,周兰萍重点强调,企业要借助专业优势,合理规避风险。从传统承包模式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参与,使得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过程中的风险点发生了根本变化。面对现阶段缺乏协调机制和完善的合同体系,项目生命周期运作过程不充分透明,政府和社会资本均缺乏合作和契约精神的市场环境,建筑企业需要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经验优势,准确评估和识别项目风险点,制定专业风险规避方案,以保障投资本金的收回和合理回报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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