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征集2014年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3-06-18 120 0

             城乡建设的主要内容就是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全面落实甘肃省委“3341”项目工程,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近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征集2014年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单位)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筛选推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经济实力雄厚、生态环境良好、文明程度一流、建设水准较高、城市管理有序”的要求,筛选推荐项目时,以轨道交通建设为契机,按照打捆整合、整体包装的思路,综合运用断头路打通、城市路网完善、城乡接合部整治、城中村改造等资源,以项目为支撑,全力推进城市“二环线”、黄河桥梁建设,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燃煤锅炉改造、老城区道路整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东城区供热管网工程、河洪道整治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中心城区天然气工程、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等工程,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到2016年末,城区交通基本实现东西畅通、南北便捷,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初步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由欠账型到功能完善型的历史性跨越,为建设区域型特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4年推荐项目分为路桥、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河洪道治理、自然灾害防治、环卫、环保、园林景观和经营性项目等几大类。但推荐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融资,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投资总额原则上道路、桥梁、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新建市政公用项目上不低于1500万元,市政公用改造整治项目及其他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投资及资金渠道比较准确,原则已取得政府投资评审机构的预审意见。

    项目推荐资料务必于2013年7月10日前,通过“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城建项目报建系统”报送,同时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市城乡建设局综合计划处,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市建设局将对各县区、部门和单位推荐项目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专家赴项目所在地调研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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