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费单调查:国家收费项目220项取消72项

2017-03-01 135 0


 

  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统一取消、停征、减免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496项。同时,地方政府取消地方性收费600项以上。政府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企业的感受又如何?日前,记者前往制造业大省广东一探究竟。

格兰仕是当地一家知名的制造业企业,一年到底要交多少“费”?在记者强烈要求下,格兰仕集团财务中心拿出了一份明细:2016年主要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支出项目不过10多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仅5项。这个答案让人感觉有些意外。

一项堤围费,能省上千万

“在我记忆中,以前国家收费项目有220多项,后来公开取消了72项。而广东省又取消了省级行政事业收费,剩下计生、交管、民航等收费项目,与制造业企业关系不大。”格兰仕财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年国家和广东省推出一系列减免收费举措,对格兰仕而言,收费项目已经不多了,有印象的是商检费、知识产权检索费等,费用都不多。

“所有的费用减免中,最大的一项是堤围防护费。”该负责人表示,2015年之前,格兰仕每年要缴堤围防护费约1000万元,2016年4月1日起免征堤围防护费,可为企业省下了不少。据了解,为了加强河道堤防整治维护,提高城市防洪(潮)能力等,地方政府会依法征收堤围防护费。此前,北京、上海、天津、辽宁等大多数省市都在征收。

积极变化背后,有着怎样的努力?2016年以来,广东在降低收费等非税负担决策部署方面,力度很大:

——35项政策措施共七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实施,降低税负、制度性交易、生产要素成本等;

——3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实现现行广东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全年为企业减免收费金额约129.5亿元,仅取消堤围防护费一项,就减免了81.1亿元。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表示,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近年来取消、免征、缓征或降低收费标准累计400多项(次),累计减轻企业负担300多亿元。一方面,严格落实中央收费减免政策,尤其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房屋登记费等42项;另一方面,结合本省实际出台政策,如2014年5月1日起,对全省所有企业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等39项省级收入,每年减负约23亿元。

“拿堤围防护费来说,这是中央定项目、省定标准的收费项目。我们对是否减免进行了充分论证和研究,听取各地和企业意见。虽然减免这项收费对部分地区政府收入减收压力较大,但考虑这项收费是企业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负担较重的一块,还是下定决心去减免,给企业松绑。”曾志权说。

抓好监督,增强企业获得感

很多费用减免了,那企业现在上缴的费里,支出大头有哪些?

目前,格兰仕只有两项支出较大:第一,教育附加费,去年超过1200万元;第二,地方教育附加费,支出850万。在格兰仕财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看来,如果能将这两项减免,“对企业而言就完美了”。

这两项收费实质上属于国家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有关规定,剩余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减免、缓征、停征或取消等管理权限均在中央,地方已无权限自行减免。”曾志权表示,下一步将重点落实好各项减费政策,抓好监督,增强企业对减费政策的获得感。

降费让企业受益,但这样做会影响广东一般预算收入吗?

“我们的非税收入一直是‘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国库后,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但从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看,税收仍然是广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非税收入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占比很小。”曾志权说。

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突出

降费了,省下的钱拿去干吗了?负担减轻以后,企业把心思花在了哪儿?

“应该有1000多万元!这是2016年我们从清理减免行政事业收费中获益的。而去年研发费用就比2015年增加了3000万元,特别给力。”格兰仕企划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既然降费益处多多,是不是就不顾具体情况、一味地减免收费?曾志权认为,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经济手段强化管理的行为,目前有存在的必要性。例如,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需缴纳诉讼费;医药企业办理药品注册,需缴纳药品注册费。要是这些费都免除,由财政收入安排经费,反而会转变由一般纳税人承担企业相关费用,不尽公平合理。因此,必要的收费应该收取,但必须依法有据、合理规范、公开透明。

不过,也有一些企业反映,相关部门对部分经营性收费,特别是一些中介服务收费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在一些论证、报关、商检等商务活动中,企业必须要与中介服务机构打交道。现在,行政部门一般不会指定企业要去哪家。但企业的感受是,要想办事情,“中介机构没得选,价格没得谈”。

调查发现,总的看,企业感觉较重的收费负担主要是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等其他类别收费较多。这些不属于政府收费,不是政府非税收入。目前,广东主管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部门正积极开展清理工作。

评论 (0

成功提示

错误提示

警告提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