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勘察设计企业检查情况出炉 严重违规将清除出陕

2017-08-28 115 0

  近日,省住建厅组织相关专家,在地市检查的基础上对随机抽取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纸及勘察设计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并对光纤入户、无障碍设计、建筑节能、防雷电设计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共抽检30个项目,发现问题75条,其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条。抽检勘察设计企业28家,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市场行为等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受检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准备充分,大部分受检勘察设计企业人员、资料管理规范,并能遵守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确保了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省住建厅要求,对于有问题的本省勘察设计企业,责令自通报发出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同时在整改期间暂停惩戒相关业务,对问题严重的企业,撤销其企业资质。对于省外进陕的企业,要求部分企业在期限内做出整改,部分企业则取消入陕登记,清除出陕西市场并停止在陕承接业务。

  省住建厅强调,下一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在本行政区内扰乱市场秩序、设计质量低下的勘察设计企业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有关勘察设计企业应尽快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提高设计人员水平、提升设计质量。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和更新入陕从事勘察设计项目人员,确保施工图签字和备案人员名单相符,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要求送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审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审查质量管理,层层把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审查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

  相关内容:
关于对勘察设计企业动态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建发〔2017〕346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我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有关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近期,我厅对部分本省和省外入陕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动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7月,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在地市检查的基础上对随机抽取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纸及勘察设计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并对光纤入户、无障碍设计、建筑节能、防雷电设计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共抽检30个项目,发现问题75条,其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条。抽检勘察设计企业28家,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市场行为等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受检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准备充分,大部分受检勘察设计企业人员、资料管理规范,并能遵守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确保了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榆林中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有责任公司等单位报送材料齐全,管理较为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1.深圳市城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销陕西分公司,未提供受检资料。陕西陇海通信信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工商登记,未提供受检资料。
  2.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已在我省承揽勘察设计业务,但未办理入陕登记。且以资料短时备不齐为由未提供受检资料。
  3.陕西丰宇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达标人数不足,仅4人相关证书及社保齐全。图纸签字人员22人中只有13人有社保证明。
  4.陕西环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注册人员不达标,缺少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和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仅3名达标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中人员数量的要求。
  5.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注册人员不达标,缺少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非注册人员达标人数不足,除暖通专业张瑞、张凯,给排水专业锁慧外,其余报审人员均未提供社保证明。
  6.榆林路桥勘察设计院在榆林市东三路市政工程中以公路资质承揽市政工程、且缺少环境工程保护专业技术人员1名,图纸复核、审核存在跨专业签字情况,专业配备不全。
  7.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延安新区锦绣龙城项目9#、10#楼违反强制性条文1条:9#楼建施19页、10#楼建施22页窗口上下设陶板、金属扣板墙,无保温构造,节能设计说明也无相关设计,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3.1条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一般性条文3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为陕西恒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8.北京华茂中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陕西森弗天然制品有限公司三期员工租赁房项目违反强制性条文1条:二层至十七层有二户住宅户型不能获得冬季日照(纯北向),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1.1条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4.1.1条的要求。违反一般性条文5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西安鸿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9.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石泉县影剧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韶雨•恒沣广场)项目送审资料缺失较多,图纸表达深度不满足规定。违反强制性条文1条:电施01中关于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最低照度为0.51X,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2第1款的规定。违反一般性条文2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为陕西恒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0.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图纸签字有涂改痕迹;图纸签字人员雷冬未备案,且未提供职称证。
  11.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图纸签字人员中张凌选、刘毅、汤晓慧均未备案;备案人员:许礼、王超、苑颖智、刘娟、高永忠、孙海军、蔡俊、陈汝扬、陈国佳、韩新、白雪冰、刘晓艳、丁园、汪春桃、王德民、王艳艳未提供职称证、毕业证,姜在田未提供毕业证;存在多个专业由同一人签字情况;未提供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文件。
  12.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图纸签字人员王国庆、杜斌、陆琳、马娜、徐景景、刘洪波、曾勇庆、张斌峰、西鹏、阮仁权、魏永均未备案;道路、水专项、给水、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管沟专业审定均为刘洪波一人,专业配备不全。
  13.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图纸签字人员均未备案。
  14.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图纸签字人员中建筑专业张振华、龚树松、陈明、曹文,结构专业曹建田、刘爱东、孟阳君、陈朝辉,暖通专业吴兴应、陆建新、张新桥,给排水专业史爱民、龙洁、陈文、岳伟华,电气专业刘伟、贺建华、刘星星均未备案;图纸人员:张振华、陈明、曹文、曹建田、吴兴应、陆建新、史爱民、龙洁、岳伟华、贺建华、刘星星未提供毕业证、职称证;张新桥、陈朝辉、李树林、孟阳君、陈文、刘伟未提供毕业证。
  15.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备案人员中韩颜飞、渠谦、古晏、宋晓梅、周袁凯有毕业证、职称证,宋晓梅、周袁凯有社保,其余人员均未提供毕业证、职称证、社保;图纸签字人员中建筑专业徐征、温静、魏红、朱茜、刘东卫,结构专业王振龙、白梅、刘国友,电气专业黄凌洁、杨宏宇,暖通专业王学超、吴一搏、王平,给排水专业刘志军、曾涌涛、王岩均未备案。
  三、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关于本省勘察设计企业
  1.限期整改
  责令陕西丰宇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榆林路桥勘察设计院、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自通报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2.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承接相关勘察设计业务
  陕西环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责令在通报发出3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我厅将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3.撤销企业资质
  撤销陕西陇海通信信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企业资质。
  (二)关于省外勘察设计企业
  1.限期整改
  责令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华茂中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自通报发出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有关条件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入陕登记。
  2.取消入陕登记、清除出陕西市场
  对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取消入陕登记、清除出陕西市场。珠海市建筑设计院清除出陕西市场。
  3.停止在陕承接业务
  深圳市城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停止在陕承接业务。
  (三)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
  对陕西恒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鸿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在本行政区内扰乱市场秩序、设计质量低下的勘察设计企业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省厅。
  2.有关勘察设计企业应尽快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提高设计人员水平、提升设计质量。
  3.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和更新入陕从事勘察设计项目人员,确保施工图签字和备案人员名单相符,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要求送审。
  4.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审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审查质量管理,层层把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审查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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