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2017-12-12 175 0

  近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新疆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新疆与蒙古、俄罗斯两国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人文和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的顶层设计。
  《方案》提出:要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先导,以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等沿线区域为依托,以塔克什肯、红山嘴、乌拉斯台、老爷庙等口岸为节点,以产业合作、多边贸易和优化生产要素为动力,以商贸物流和医疗合作为重点,积极创新合作模式,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持续提升新疆与蒙古、俄罗斯两国合作空间,全面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度融合。
  《方案》围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口岸建设和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深化经贸合作、拓展人文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和推动地方及边境地区合作等7项重点任务,提出了34项主要措施。明确了推进各项任务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方案》的出台,为新疆积极主动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进一步推进新疆与蒙古和俄罗斯两国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提供了具体遵循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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