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机乘客状告地铁公司索赔千余元 法院驳回诉求

2018-03-02 316 0

  童女士坐地铁赶飞机,遭遇地铁通信故障,她多坐了一站,后又返回。如此折腾后耽误了时间,她错过了航班,只有修改行程,造成损失。事后,她将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改签费及其他损失共计千余元。今日,硚口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童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主审法官介绍,因飞机延误,乘客告航空公司赔偿的案例较多,但告地铁延误行程赔偿的,该案是全国第一例。

  女乘客状告地铁公司:报错站延误航程赔偿损失

  41岁的童女士说,她和丈夫的姐姐两家共五口人,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7时28分,从武汉地铁3号线后湖大道进站,欲前往范湖站转乘2号线到天河机场,乘9时50分飞机到广东潮汕地区旅游。行至菱角湖站时,地铁出现了问题,广播未播报站名。范湖到站后车未停,到了下一站云飞路时,又报站为范湖。

  童女士称,她们一行人下车后,经询问站内工作人员才知是云飞路,赶紧搭乘反向车回范湖再转乘,不料等待约十分钟也未见地铁驶来。工作人员告诉她,反向车也出现故障,提示她等待。考虑到时间紧迫,她们于8时10分出站,跑向范湖站,8时30分换乘到2号线,9时20分到达机杨。此时已停止登机,只好改签11时30分的飞机,花费改签费675元。

  “如此插曲搞得我们旅行都不愉快,回汉后找地铁公司交涉过,但无果。”童女士回忆起事发一幕仍心绪难平。

  2017年10月9日,童女士将满腹委屈化作了一场官司,她将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向其支付改签费675元、地铁换乘多支出的费用3.2元、因本案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打印费等500元以及诉讼费。

  法庭上,地铁公司代理人承认有通信故障但辩称无须担责

  2017年11月29日,此案在硚口区法院开庭。记者曾到庭旁听。地铁公司的代理人辩称,原告搭乘的第一段路线从后湖大道至范湖站,该段尽管受到3号线沌阳大道至云飞路站的通信故障影响,但该段运行时间仍然保持在半小时以内,属于合理时间。第二段路线从范湖至天河机场,属于2号线,不受3号线通信故障的影响,整段运行时间在50分钟左右,也属于合理时间。因此,被告均在合理时间将原告运送到目的地,不存在违约。另外,原告当天搭乘的地铁线路,不存在到范湖站未停的情况。事实上,车辆行驶至范湖站是开门状态,到站之后语音播报系统显示正常。原告即使没有听见语音播报,也可以通过查看站内指示牌获取到站信息。原告自己到站未及时下车,而是坐过站到云飞路下车。

  该代理人同时指出,原告没有选择正确的搭乘路线,当天若能选择后湖大道——宏图大道——天河机场,仅有7站,但其选择的路线共有19站。被告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原告没有合理安排时间,路线选择错误,坐过站,导致误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该代理人还称,原告坐过站后,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搭乘方式去机场,但其没有采取措施,导致的损失属于扩大损失,也属于被告不可预见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损失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后查明,地铁3号线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5时48分因沌阳大道站至云飞路出现信号设备故障,全线改为范湖站至宏图大道站小交路运行。武汉商务区站至沌阳大道站采取降级模式运行,造成发车时间延长。至7时52分,3号线全线列车调整为大小交路运行,大交路沌阳大道站至宏图大道站发车间隔约9分钟,小交路范湖站至宏图大道站发车间隔约4分钟。

  再查明,武汉天河机场于飞机起飞前40分钟停止值机。原告原本计划乘坐的航班,于当天上午9时10分停止值机。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天地铁3号线确因信号设备故障调整大小交路运行,但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该次3号线地铁未在范湖站停站和报站、没有反向列车回到范湖站,也不能证明地铁故障与原告误机改签具备因果关系。即使原告陈述属实,地铁轨道交通作为一种与公众出行密切相关的重要运输方式,被告作为承运人,其义务在于,要尽最大努力合理、迅速地将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而被告并未向乘客承诺具体的到达目的地的时刻。故被告不构成违约,遂判决驳回原告童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宣判后,地铁公司代理人婉拒采访。童女士提出上诉。其丈夫刘先生说,他在事发后进行过投诉,但地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事发前曾在微博上发布过信号设备故障调整大小交路运行的公告。他仍然认为地铁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作为乘客,我们不可能随时关注地铁公司的官方微博吧?地铁公司应该在乘客上车前,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告知或者用广播告知,乘客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是乘坐地铁,还是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童女士说,地铁作为城市交通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因其快速便捷,成为很多人出行的第一选择。打官司索赔并不是最终目的,她想通过这场官司督促地铁公司更好地规范经营,服务好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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