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规划不合理、管线入廊难、安全运营管理机制未能建立和完善,这些问题若不预先采取应对措施,不利于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推进,也会给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带来建设资源的浪费和安全运营的隐患。”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直言不讳。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自2013年起,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及相应配套政策,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尤其是2015年,我国开展第一批共10个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我国已经建成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约有1000公里,其中近80%是近3年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工建设的有4000公里,完成土建结构形体的有3000公里,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
然而,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大断面、大系统、总里程、总规模,造成建设资源浪费、建设成本居高不下。同时,有的城市在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时,未能开展地下空间综合规划工作,造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占用了宝贵的地下空间资源,影响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城市远景发展。
“要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的科学性。”王美华建议,要加强规划的引领、指导、约束作用。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平面位置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回报周期长、管线入廊有偿使用执行困难也是当前面临的问题。“所有管线必须入廊这是政策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管线入廊还受到技术条件约束,同时要对建设和运营成本进行考量。”王美华说。
同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投资回报周期长,入廊管线较少时,管廊建设费用所占比重较大。“根据有关规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由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协商计费进行有偿使用。”王美华表示,由于双方的地位不平等,收费给管线单位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达成协议难度大,执行困难。
对此,王美华建议,出台相关财政补贴政策或激励措施,制定合理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费用分摊和运营费用取费标准。同时,发挥工程建设的集约化作用,创造条件让尽可能多的管线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内敷设,减少入廊管线的建设分摊费用。
除此之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法律地位没有确立、安全运营存在隐患也是王美华关心的问题。“应该说,城市开发建设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影响不可避免,但是由于其法律地位没有确立,设施保护的相关规范缺乏,造成城市开发建设对管廊的保护标准无据可循,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大。”王美华说,明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法律地位、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其设施安全运营保护条例迫在眉睫。
“在大规模建设的同时,要及早考虑安全运营保障工作。不但要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好,还要把工程管理好。要从规划、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保护条例及其保护标准,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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