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108 0
深圳2007年至今发生30多次路面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地铁施工、地下水管老化是主要原因。在今年市“两会”上,地下管线管理成为人大代表呼吁焦点。市法制办近日答复称,深圳将对地下管线立法,涉及地下管线管理及事故发生后的部门职责。
代表建议立法管理地下管线
深圳地下管网纷繁复杂,既有通信、供电等电缆,又有供水、排污、燃气等管道。由于日常维护、维修需要,必须在路面设置井盖。滨河路西往东从新洲立交到彩田立交就有几十个井盖,车辆行经此地要么刹车要么换道,不仅影响通行速度,而且容易造成车辆受损,或引发交通事故。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法制办将《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列入立法计划,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对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施工、空间资源及部门协调等统一管理。
将制定路面井盖安装标准
“建议由市交委制定统一的井盖安装标准,在新建道路上对井盖科学规划布局,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各大市政管网集团之间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及快速应急等方面的联动工作机制。”市人大代表陈洁建议,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违规安装或未进行及时维护的单位及时追究责任,并勒令改正。对此,市法制办答复称,《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批准,作为一类政府规章纳入。
“地下管线管理涉及技术规范,需要加强日常监管,尽量完善修改稿子,提交市政府审议。”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对于近期因地下水管老化导致地陷问题,市法制办已经关注,会在《办法》修改中加强产权单位责任与监管,以及日常管理加强巡查,要求主管部门对产权单位监管到位,否则整改。至于路面井盖,市交委有道路标准,水务部门有排水管标准,标准不统一,因此《办法》会尽量制订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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