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整治

2018-10-26 228 0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深圳市住建局日前发布通知,开展全市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整治。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的,一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红色警示,并将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移送司法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罚。

  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部署,结合市住建局《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市住建局组织开展2018年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内容主要包括: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治污保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落实两制及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等。

  在整治期间,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当按照“零容忍”“三个一律”的原则和标准进行监督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任何一项上述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并同时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黄色警示;拒不停工整改或停工整改后仍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红色警示2个月,同时对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给予黄色警示;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的,一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红色警示,并按照“铁十条”规定,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移送司法等措施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市住建局将组织对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推进不力或发生事故的,进行约谈和督办,并通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对所属监督机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核查外,还要组织对辖区的市管工程开展督查检查,并应将督查情况通报市管工程监督机构,同时抄送市住建局。市管工程项目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区住房建设部门的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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