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3 522 0
“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刘昆说,“中央财政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和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地方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吃透政策、积极对接、主动服务,认真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措施,让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
他表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有效应对重大疫情的重要保障。要落实好“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省级财政部门要密切监控各地情况,切实落实“三保”要求,不得出现“三保”无法保障的情况。
“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采取防控举措时,既要考虑本地区本领域防控需要,也要考虑对重点地区、对全国防控的影响。”刘昆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信心,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财税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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