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停止土石方及建筑拆除施工

2013-10-29 136 0

      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针对4级预警预案发布了不同要求。

  本市曾于近日发布《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建设系统的应急预案,是按照空气质量预报不同等级启动的,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及工地落实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预案》中的重污染包括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时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按照持续污染提升一个响应级别的原则,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发布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时,所有在施项目要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

  当发布黄色预警,要增加五环内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要增加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尽量减少室外露天作业。

  发布红色预警时,不但要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预案中还新增了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的规定。

  市住建委同时公布了两部应急24小时值班电话,分别为59810179、59810189。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的督查考核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征收拆迁管理处和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具体承担,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期间,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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