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城马窑农民集中居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5-07-09 126 0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城马窑农民集中居住房
       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与江山大道交汇处
       投资单位: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约3.54亿元人民币
       建 设 期:3年(36个月)
二、建设期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本项目建设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产生泥浆污水;运营期产生废水是生活污水及雨水。
       废气:拟建项目建设期的大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及地面和地下车库汽车产生的尾气。全部以无组织排放方式进入大  气环境;
       固废:项目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地基开挖土方、建筑过程产生的砂石、碎砖和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主要是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的生活垃圾、小区农贸市场产生的垃圾;
        噪声: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噪声是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小区内部的泵房配电房等噪声设施产生的噪声、相邻的公路噪声(东侧的环城东路,南侧的合欢路)。
三、建设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建设期产生废水采取在场地四周设排水沟,修建临时沉淀池等措施,使在此期间产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运营期,每栋楼下都配备有独立的化粪处理系统,经处理后排向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向新沂河。本项目废水不造成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变,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废气: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防尘抑尘措施,避开大风等不利天气施工,可保证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最小化;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经各户的抽油烟设施除油过滤处理后由每栋楼的烟道统一由楼顶高空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固废:项目在建设期施工建筑垃圾采取随时外运至市内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即产即清的方法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站点;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设定的收集点集中收集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所产生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噪声:建设期施工机械噪声在规定的施工时段内做业,并现场布置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目标;运营期所产生的噪声在设计时即充分考虑并采用设计上技术方法,严格按设计规范设计,最大限度地避免噪声源对居民的噪声影响,相邻的噪声影响路段采取分时段禁止明笛等管理措施,以减少对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宿迁市城市规划,符合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经现状监测项目场地现状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经相应的环保技术及管理措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了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总 联系电话:13815799188
       审批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宿迁市环保局
       通讯地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部门: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27-84396253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湖西街8-2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25-86217589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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