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5 172 0
住建部通报蚌埠建筑工程设计院、中铁(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36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企业或人员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
36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说明建设工程企业造假也不是个例,不禁让人很不理解:数十的企为何要弄虚作假?原因无非就是资质申报获批后能提升企业的资质等级,抬高企业的市场门槛,彰显企业的能力和品位,有利开展工作。
然而事实是,一个企业是否具备其相应的资质,是要用标准来衡量的,要靠实力来说话,要凭实践来检验。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弄虚作假得逞,在实践中也会因实力不够而出问题的。具备了相应资质还没进行申报,虽然暂时会耽误一些事,但到时按条件和要求申报肯定能得到批准。只有名实相符才会得到批准,也只有名符其实才能在实践中站得住。否则你没达到应有的资质,就算弄虚作假成功得了个证,实践中难保也会栽跟斗。
早在几年前,住建部就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建筑工程企业有了明确规定:即企业新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企业在资质延续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不予延续;企业按低一等级资质或缩小原资质范围重新申请核定资质,并一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升级、增项。
就上述36家申报企业资质弄虚作假的行为,住建部指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对蚌埠建筑工程设计院等36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自《关于对蚌埠建筑工程设计院等36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作为的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被通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内移送。这不由令人深叹:申报企业资质弄虚作假,为的是哪般?
责任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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