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 123 0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日前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出台暂行办法,对有关责任单位严查严办严追责。
根据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采用现场核查、挂牌督办、停工检查、通报批评、约谈、建议问责等方式督办处理。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发生一次死亡5人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赴现场了解情况,通报事故和突发事件情况。
办法还规定,对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1年,1年内不得承接新工程项目,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招标;对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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